(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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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6日電)桃園市環保局今天指出,鄰近桃園區南崁溪畔某團膳業者多次排放油污廢水污染河川,今年已告發7次並罰款,由於業者經1年內2次限期改善仍違規情節重大,12日依法裁處停工。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這家團膳業者位置緊鄰南崁溪自行車步道,卻利用地勢之便,在側溝中設置私人管線,將每天作業產生的油污廢水沿側溝及私人管線排放至南崁溪,造成周遭環境有明顯酸臭味情形,且影響南崁溪水色及水質。
環保局指出,市府在查獲違法並將管線封管後,這家團膳業者卻仍持續排放油污廢水污染南崁溪,累計今年1月至今已告發7次,每次裁處新台幣3萬元,由於業者經1年內限期改善2次仍持續違規,12日依水污法規定,認定情節重大,處以停工處分,業者收到後須立即停工,若未予理會將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針對污染案件,環保局表示,污染監控中心24小時受理民眾陳情,且可快速調派稽查員前往稽查,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同時提醒民眾,若發現水污染或其他環境污染情事,可利用1999市政服務專線,向環保局提供線索。(編輯:戴光育)11309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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