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號誌路口易肇事 屏警公布10大肇事熱點提醒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9日電)依屏東縣警局統計,上半年無號誌路口因駕駛未依規定停讓,造成多起事故,導致傷亡慘重。警方列出全縣10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提醒駕駛和民眾多注意路口安全。

警察局交通隊列出的全縣10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屏東市占4處,分別為屏東市的信義路與協和路口、廣東路與太義巷口、勝利路與天津路口、民享路與公園東路口。

另外,九如鄉九如路二段237巷與光復街口、東港鎮中正路一段與明禮路口、潮州鎮介壽路與長春路口、內埔鄉南寧路與民善路口、枋寮鄉台1線與隆安路口、恆春鎮中正路與曉南路口。

屏東縣警察局長戴台㨗呼籲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務必減速或停車,停讓其他車輛和行人,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同時看到停標誌或閃光紅燈時,駕駛人應立即停車,確認安全後再通過。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希望駕駛人建立正確停讓觀念,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無號誌路口常因駕駛未依規定停讓,造成嚴重傷亡事故。提醒駕駛人遵守停讓標誌與標線規定,在設有停讓標誌、標線無號誌路口,依道路幹道與支道的區分,幹道車輛須減速慢行、支道車輛則須完全停車確認無來車後才能通過;遇到「讓」標誌或標線,支道車輛應減速或停車,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

此外,在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的無號誌路口,駕駛人依「少線道」須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同線道車輛應依「左讓右」、「轉彎讓直行」規則行駛。(編輯:孫承武)11310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