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2日電)高雄市5樓以下透天厝等住宅多達67萬7000戶,消防局修正「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要求透天厝、公寓等住宅場所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將自明年9月1日起實施。
有鑑火災察覺過晚,導致逃生避難不及憾事頻傳,由於大樓設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為強化透天厝、公寓等住宅火災預警,高雄市消防局今年8月15日修正發布「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納入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公寓、平房,應裝設住警器,依規定位置至少安裝1顆,以確保民眾住家安全。
消防局表示,增修第7、13條未達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管理權人若未於任一位置設置住警器,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開罰6000元至3萬元,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新修法令自明年9月1日起施行,提醒屋主重視自主裝設住警器觀念,以避免受罰。
消防局去年結合各區公所里(鄰)長普及補助發放5樓以下住家每戶住警器1顆,近2年截至今年9月止,高雄市有54件住警器成功預警降低人員傷亡案例。提醒民眾領取住警器後,盡速裝設家中天花板或牆面,避免市府美意打折扣,尚未申領民眾可洽鄰近消防分隊詢問申請。
消防局並拍攝短影音,由今年參與愛河龍舟競賽奪冠成員前鎮分隊隊員王品翔擔任主角,透過第一線打火英雄形象,呼籲民眾於家中寢室、梯間、廚房等適當位置裝設住警器,達到早期發現、立即應變機制。(編輯:孫承武)113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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