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日電)台中市國小校園發生師生衝突事件,學生道歉老師不接受而報警,學生媽媽今天表示,雖認為老師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有改進的空間,但還是選擇讓孩子完全承擔這次的錯誤和責任。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昨天在台中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指出,台中市一所國小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老師,隔天向老師道歉,但老師因不滿道歉態度報警,2名員警到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函送少年法庭。
媽媽今天發布聲明還原過程,她表示,3月26日接到學校主任的電話,得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當下非常重視,立即在電話中向老師道歉,並關心老師的狀況,老師回應「沒事!」並跟老師道歉,老師回應「收到」,讓家長稍感寬心。
然而當孩子回家後,小孩主動向家長說明事情經過,並脫下上衣讓家長看到他身上的傷痕與疼痛處。他清楚地模擬著與老師肢體上的衝突如何發生,被老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過度疼痛下意識揮動手中的樂樂棒打到老師大腿,之後老師將他從後方整個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
家長發現,這些情況與主任所描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於是拍下照片,並立即將孩子的情況回報給主任,希望獲得進一步的說明與協助。
媽媽指出,3月27日上午便與主任聯繫,希望主任協助處理孩子向老師道歉的事。他們也特別要求,孩子道歉後需要向主任領受懲罰。事實上,孩子因為這件事情,當晚輾轉難眠,直到清晨4時才稍微入睡。後來他告訴父母,他不明白為什麼老師抓傷他(身上確實有傷痕,也提到胸口疼痛),但爸爸仍堅持要他去向老師道歉。即使他將身上的傷痕給爸爸看,爸爸仍斥責說「你在跟我裝可憐嗎?你打了老師還有臉在這邊跟我裝可憐,去道歉!」
媽媽說,他們原本計畫下午請假到學校接孩子,由父母親自帶孩子向老師道歉。雖然他們認為老師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有改進的空間,但還是選擇讓孩子完全承擔這次的錯誤和責任。沒想到當天上午8時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
家長與主任當時都認為,這頂多是訓斥孩子一下,主任也承諾會在旁照顧孩子,有任何情況會立即通知他們。結果在9時6分,主任再度來電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帶上警車,請他們直接到派出所去處理。他們從來沒有說不方便到場,爸爸接到電話後立刻趕往派出所。
到了警局後,原以為孩子又與老師發生衝突,並以為老師會在警局幫助爸爸釐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結果老師做完筆錄就離開了,留下孩子獨自在警局等爸爸。爸爸看到孩子已經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後來才知道是因為道歉老師不接受,竟然直接報警。
媽媽指出,孩子當時無助地面對自己無法理解的處境,而他們作為家長,努力教育孩子負責任、道歉,但卻在過程中看見了應該保護和指導孩子的校方,表現出如此冷漠和失職。孩子本應在校園內獲得支持與保護,但卻成為一樁校園衝突中最大的犧牲者。她作為母親,無法不為這一切感到深深的遺憾與難過。(編輯:李淑華)11312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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