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趙麗妍台中26日電)台中東海女大生遭公車撞死後,網傳因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規定,業者又將罰款轉嫁司機,害司機脾氣壞。公車業者及司機今天說,罰款不會轉嫁司機,因不可抗力因素誤點,業者也可提申訴而免罰。
東海女大生於22日晚間過馬路時遭巨業公車撞死,事故發生後,網路上有民眾認為,台中因為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法規,業者又會把罰款轉嫁司機,所以有全台脾氣最壞的公車司機。
台中市交通局表示,有關公車脫班、漏班及誤點等情形訂定相關罰則,六都皆有,並不是台中獨有的規定,台中與客運業者契約所說的準點發車是指於路線首站發車時間依照班表時刻,並非逐站稽核,依契約規定,誤點罰新台幣500到1000元、脫班罰1000元到2000元、漏班罰2500元到5000元。
客運業者受訪表示,誤點不會裁罰駕駛,公司要求駕駛好好開車,即使慢了就慢了,安全最重要。若因路況問題而發生誤點狀況,交通局開罰後,業者也有申覆的機會,誤點在合情合理的狀況下,交通局也不會開罰,業者絕不會將罰單轉嫁給駕駛。
楊姓公車司機也說,在不可抗力的因素下造成誤點,例如塞車、修路、封路改道及公車故障,或司機臨時身體出狀況等,造成誤點被開罰,公司可以向交通局提出申訴,就可以取消罰單。但如因司機個人因素而遲到致誤點就要自行承擔。他認為,社會各界目前最該關心的是公車司機工作環境,工時長又薪水低。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台中交通路況差、車又多,多等幾個紅燈就可能誤點,能否準點不是公車司機能夠控制,現在公車駕駛面臨缺工問題,交通局應針對公車駕駛待遇及工作環境做出改善,以獎勵代替處罰,鼓勵優良司機,建立行車安全文化。
國民黨市議員李中表示,如果有公車業者私下將罰款轉嫁給司機,建議交通局也應該建立機制,讓司機有管道可申訴,並可懲處業者,才能遏止不當轉嫁作為。(編輯:謝雅竹)11309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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