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3日電)有關草屯鎮長補選,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今天指出,地方選舉常有假借聘任監票人員、各鄰里工作人員,實際卻是行賄,籲檢調針對這類手法加強查察。但縣黨部沒有明確指特定人士。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定於民國114年1月18日舉行草屯鎮長補選投票,由國民黨南投縣議員簡賜勝對決民進黨南投縣議員蔡銘軒;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陳玉鈴、縣黨部發言人陳紀衡今天召開「浮濫僱用監票員等於買票」記者會,呼籲檢調應針對這類賄選手法加強查察。
陳玉鈴表示,過去地方選舉常有假借聘僱工作人員之名、行賄選之實,常見樣態如聘任大量外監人員、各鄰里高薪聘僱工作人員,以報酬影響選民投票意願;這場補選投票日在過年前,時間緊迫,呼籲鎮民勿以身試法,也請司法單位守護草屯,守護一場乾淨公平選舉。
陳紀衡說,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1條,推算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約新台幣740萬元,草屯鎮有609鄰,若每1鄰負責人收到2萬元工作費,幫忙助選、動員、發文宣,就算不計其他競選支出,就已達1200萬元,超過法定上限,是否屬於賄選,請鄉親小心、檢調注意。
針對這場補選,南投地方檢察署先前已召開選舉查察會議,檢察長黃元冠認為,鑑於草屯鎮基層選舉曾查獲賄選,且這次選舉適逢歲末年終及農曆春節前夕,賄選極易結合年節活動贊助及禮品饋贈形式進行,他將親自帶領團隊全力查賄制暴、查辦假訊息。(編輯:謝雅竹)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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