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4日電)托嬰中心近期常發生幼兒不當對待案,因監視器畫面保存資料時間短,引關注。台北市議員發現市府規劃公托監視器備份僅留存45天,要求延長至60天。社會局今天表示,將研議。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召開業務單位工作報告及詢答,社會局等單位列席備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質詢,托嬰中心近期常發現幼兒遭不當對待,引發外界關注監視器保存時間。
顏若芳說,市府針對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監視器異地儲存案,曾提及將建置87處,追問已完成幾處,能否確保年底前全部完成,另外影像儲存期限日期為多久。
社會局局長姚淑文回應,87處預計11月陸續運作,目前規劃保存監視器畫面為45天,優於法定程序30天。顏若芳聽聞後認為社會局規劃保存監視器畫面45天,不符合實際狀況,要求延長至60天。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質詢,當父母發現幼兒可能遭不當對待時已是案發後數日,市府規劃托嬰中心監視器僅保存45天,可能引發爭議,認為市府可動用二備金因應。
台灣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質詢,類似幼兒遭不當對待案,若依市府規劃監視器畫面僅保留45天,恐遇到未結案或調查未結束等狀況時,已無法調閱相關畫面。
顏若芳會後發資料表示,依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全國托嬰中心應依規定儲存影音資料至少保存30天,要求北市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監視器雲端影像保存期限應優於現有法規,至少為60天。
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討論後列附帶決議,要社會局與電信業者在2週內確認公托監視器雲端備份日期,並擴充至60天及討論經費,且於12月底前建置完成。
社會局會後發布回應指出,依中央「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規定托嬰機構現場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30天。
社會局表示,針對雲端備份,中央已納入兒童托育法草案,雖法仍未過,北市府已委託中華電信建制公辦民營托嬰機構雲端備份,儲存45天畫面且在11月啟用。至於議員建議延長保存日期,仍需研議設備容量等問題,將與中華電信溝通且會儘速研議。(編輯:李錫璋)114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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