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羽屢被冒用名義送「不明液體」 女子依偽造文書起訴

林珍羽屢被冒用名義送「不明液體」 女子依偽造文書起訴 | 華視新聞

楊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去年遭陳姓女子冒用其名義,寄送數包不明液體的包裹給同黨的雲林縣議員陳乙辰、麥寮鄉長候選人林宜豊服務處,對此,林珍羽氣到發文表示「冒名偽造、妨礙名譽,已報案,珍羽不再忍耐」,並直接向北市刑大報案。台北地檢署今(15)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陳姓女子。

起訴指出,陳姓女子是在2014年4月10日上午,先到新北市中和區的郵局,寄送裝有「6罐鋁罐、1罐沐浴乳、3袋不明液體、1盒香皂」的包裹,偽簽林珍羽屬名,填寫寄貨單據,送到雲林縣議員陳乙辰服務處。陳女在同一天另外到超商門市,寄出「1袋不明液體、2個麵包」給林宜豊服務處,又用相同手法,偽簽寄件人是「林珍羽」。陳乙辰告知林珍羽寄送包裹之事後,林珍羽才發覺遭人冒名寄包裹,氣得到臉書發文,並強調已經完成報案,盼能早日揪出該名不肖人士。

陳姓女子表示,寄送包裹是為了要幫候選人與民代打氣,裡面附上的是她自己用酵素、綠茶粉等健康食材調製的養生飲品,並無惡意。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女擅自簽署「林珍羽」的名字,以「林珍羽」名義寄送包裹,已經觸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外林珍羽認為遭冒名足以毀損名譽部分,檢察官認為陳女只是單純偽簽,並沒有以其他方式指摘或傳述妨害林珍羽名譽的事項,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同,不構成誹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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