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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24日電)嘉義縣大林鎮公所「韌性經濟方案鎮民樂活消費金自治條例」提案,今天獲得鎮代會全力支持通過,將普發給每名鎮民現金新台幣3000元,預計明年3月28、29日發放。
在嘉縣近半數鄉鎮市決定普發現金後,大林鎮也確定要發3000元;鎮長許有疆告訴中央社記者,公所正積極研擬「樂活消費金導流機制」,將規劃每周抽獎活動,刺激鎮內消費,要讓普發現金產生循環經濟的綜合效應。
許有疆表示,大林鎮公所自10月間便開始研擬普發現金議題,不過等到12月下旬完成整年度預算的結算與公庫現金流盤點後,才確認公所有多少能量來執行普發。
許有疆說,在公所團隊努力準備並和代表會溝通協商後,今天通過自治條例法案,以確保程序合法且透明。普發現金總預算近9000萬元,由公所公庫自有財源稅收支應。
鎮公所表示,近年因極端氣候、傳染病疫情、美中關稅貿易戰衝擊、供應鏈斷鏈等因素,造成鎮內商業活動受到衝擊。為協助大林鎮民維持基本生活需求、提振鎮內消費,促進地方經濟復甦,因此提出發放樂活消費金方案。
鎮公所強調,大林鎮樂活消費金發放對象為114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於本鎮,並於戶政發放作業造冊時仍在籍者。(編輯:龍柏安)1141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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