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外經營近期積極招收會員,有民眾質疑公共資源私有化、缺乏單次計費模式並傳出部分費率申辦將截止;對此,市公所說,此案為公辦民營,會確保場館公共利益優先。
苗栗市公所今年初與World Gym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完成「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託營運管理簽約,期間為9年。業者規劃588元及888元兩種月費方案,其中,月繳會費588元,可無限次使用健身中心器材、烤箱、淋浴間等設備;888方案則還可參加World Gym提供的有氧、瑜珈等團體課程,不限堂數。
業者近期進駐場館並積極招募會員,相關話題在網路引發討論,有民眾質疑花納稅錢蓋場館,市民使用還要付費,「全民運動館變商業健身房」,也有人說為何不比照其他縣市國民運動館提供單次進場、計時收費模式,此外,也傳出今天是申辦588元費率最後一天。
苗栗市公所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此案為依照政府採購及相關法規辦理「公辦民營」,並非將公共資產移轉或私有化。場館採分區營運,其中,健身及相關專業設施委由民間營運,經營團隊需支付權利金予公所與投資場內設備逾4800萬元,至於羽球場等空間仍由市公所自營管理,仍保留公共使用機能。
市公所說,健身房相關費率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力求在「公益性」與「永續營運」間取得平衡,收費制度也納入契約管理,市公所持續監督查核,業者不可任意調整價格,也沒有588元費率申辦截止的狀況。
市公所表示,針對有健身習慣的族群,以588月費為例,等於每天僅不到20元;為保障全民使用權益,也規劃多元配套,包括每年發放約1萬張運動體驗券,提供非會員體驗機會及銀髮族、弱勢族群優惠,平日設置公益課程與時段安排等,以確保非會員也有參與運動機會,落實全民運動政策目標。
苗栗市長余文忠強調,市公所會負起監督責任,在「公共利益優先」原則下,確保全民運動館能兼顧品質、可近性與長期營運效益,提供市民安全、優質且多元之運動環境。(編輯:林恕暉)115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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