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重分類擴大至銀行業?黃天牧:目前沒考慮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2日電)壽險業淨值暴跌危機,可透過金融資產重分類解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表示,其他行業不見得有受到同樣影響,目前沒有考慮擴大適用至銀行業。

股債市震盪,壽險業面臨空前淨值風暴,日前有壽險業者提出盼依會計公報「經營模式改變」啟動資產重分類,將原本放在OCI(其他綜合損益)項下長期持有債券部位,改放到AC(攤銷後成本)項下,避免評價波動影響淨值。

金管會保險局11日宣布,壽險業若擬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必須符合至少3大條件,即必須符合IFRS 9相關規範、必須依會研基金會參考指引辦理、公司管理階層與簽證會計師必須共同考量判斷,後續必須依金管會要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黃天牧今天率所屬機關首長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外界關注,金管會後續是否考慮讓銀行局去函會研基金會尋求解釋,讓銀行業同樣可適用金融資產重分類。

黃天牧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現在主因外在環境嚴峻,例如美國猛烈升息,加上保險業資產負債面不匹配,保險業以投資為主,這部分受到的影響當然大,但其他行業不見得有同樣影響,目前沒有考慮擴大適用至銀行業。

此次壽險業淨值危機,讓外界討論淨值比是否仍適宜作為監理指標,黃天牧表示,此事先前在2019年財委會有過討論,當時外界批評,保險業吸收社會資金,不過淨值承擔風險比率相對薄弱,因此希望有比率可進行檢視,這用意正確,不宜因這次發生的問題,就否定淨值比指標。

黃天牧說,金管會並非僅以淨值比及RBC(資本適足率)作為衡量壽險公司清償能力的指標,因應各國對保險業各有本土化清償能力規範,國際間也推出ICS或IFRS 9、IFRS 17作為國際間共通標準。

黃天牧指出,淨值比對維護保戶權益有幫助,不宜因為此時外在情況特別嚴峻,加上業者選擇會計政策時,對利率敏感度較高,導致淨值下降,就認為淨值比無用;淨值比是否應檢討,會待2026年接軌IFRS 17後再進行討論。(編輯:潘羿菁)111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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