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0日電)國泰蔡家從泰山手中接手全家持股,金管會將檢視是否踩產金分離紅線。金管會今天表示,將從4大面向檢視此案,包含大股東專業性、財務能力、整體風險區隔及經濟力量是否有不當集中。
泰山近日火速出售持有的全家股份,由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接手,卻引發市場質疑國泰蔡家是否違反金管會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15日表態,此案是否符合產金分離原則,會進一步了解交易結果及未來相關架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針對此案大股東適格性,金管會將檢視4大面向,第一,專業性,例如大股東所派法人代表是否具有經營金融機構能力;第二,財務能力,不能因高度槓桿,影響大股東未來對金融機構增資等強化業務措施。
第三,整體風險區隔,童政彰表示,一旦金融和產業有某種程度關聯性,風險傳導將影響整體金融機構健全經營;第四,經濟力量是否不當集中,以致影響整體社會資源配置及產業公平競爭等。
同時,童政彰證實此案並非金管會檢視金融業大股東投資產業的首例,他說,不管針對金融業跨足產業、或產業跨足金融業,從媒體報導都可以了解到金管會會進行相關關切。
國泰蔡家從泰山手中買下全家持股的交易已經完成,若金管會認定此案有產金分離疑慮,金管會有何監理手段,外界高度關注。
童政彰表示,針對大股東適格性4大面向,金管會檢視後若有疑慮,大股東必須提出說明,釐清如何避免相關疑慮發生。
童政彰指出,舉例而言,若此案牽涉大股東財力疑慮,例如國泰金大股東因過度槓桿、以致財力不足,就必須對金管會說明補足財力方案;金管會將就4大面向檢視萬寶開發是否適格擔任金融機構大股東,在檢視過程,萬寶開發必須提出具有說服力的理由,證明自身適格性。
童政彰強調,監理措施本於重大性原則,若僅是小部分投資,不用將監理關注力度拉到這麼高,此案一方面是社會矚目、另一方面的確是有產金分離議題要探討,主管機關必須進行了解,但並非以後每一家大股東進行任何投資都要報金管會審查。(編輯:楊蘭軒)111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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