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6日電)耗水費將於2月1日開徵,為鼓勵大用水戶落實節水,只要回收率達到公告標準,費率可優惠調降至2元或1元;其中,半導體業設定回收率區間介於50至95%間,水利署解釋,不同製程、用水量有所不同,因而劃定回收率範圍較廣。
水利署預估,每年耗水費徵收費用約新台幣5至15億元,但因今年實施期只有3個月,金額應會少些。
經濟部今天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宣布自2月1日起開徵耗水費,對象為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噸(度)的大用水戶,每度徵收新台幣3元耗水費。
為鼓勵大用水戶落實節水措施,只要回收率達到公告標準,費率可優惠調降至2元或1元,水利署官員說明,只要回收率超過區間上限,優惠課徵耗水費1元,如果落在區間內則課徵2元,低於區間下限課徵3元耗水費。
用水回收率行業基準區間分為製造業與非製造業,其中,石材製品製造業回收率標準最高,範圍介於50至97%之間。
水利署官員說明,範圍訂定是根據工業局、加工出口處、工研院輔導廠商數據而成,石材製品製造業回收率標準高,是因其用水沖蝕便利切割,食材粉末只要透過沈澱,即能將原來用水回收利用,用水回收並不困難。
半導體產業用水回收率部分,以封裝及測試業回收率標準最高,介於50至95%之間;台積電適用的積體電路製造業,回收率則訂為50至85%。官員解釋,半導體牽涉不同奈米等級,只要製程不同,用水量也會有所不同,加上技術持續更迭,因此回收率區間較廣。
至於非製造業,以蔬菜批發為例,回收率為10至30%之間,官員表示,只要透過適當投資,相關用水很有機會回收利用。
每年枯水期在1至4月、11至12月,耗水費徵收從當年度11月起算,收費時間落在隔年6月。根據水利署估計,約有1700至2200家企業符合大用水戶門檻,其中以電子業為大宗,政府提供費率調降、節水設備投抵及限期減半收取3重措施,鼓勵大用水戶節水並降低衝擊。(編輯:潘羿菁)11201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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