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收入費用率連3年調整 今年5月報稅適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5日電)財政部連續3年主動調整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費用率,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可按標準的118.75%計算,比前一年度的117.5%更高,意味計稅時可扣除更多成本費用,具實質減稅成效,今年5月報稅季適用。

財政部今天發布「111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並表示考量COVID-19疫情仍嚴峻且本土確診病例大幅增加,111年度有持續提供租稅協助措施的必要。

執行業務者報稅的計稅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設帳記載,以實際收入減掉費用支出計算;另一種則是直接採用財政部公布的各年度費用標準計算,區分出收入中可免計稅的成本費用占比多少。

因COVID-19疫情,執行業務者可能有收入減少、費用增加情形,財政部訂定民國109年及110年度費用標準時,增訂了適用費用率調增的租稅協助措施。

針對醫事人員,包含藥師、中醫師、西醫師等,考量職業位於防疫第一線、具特殊性,各項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的118.75%計算,可免舉證、無條件直接適用。舉例而言,掛號費收入原本費用率為78%,乘以118.75%後,將可增加至93%計算。

也就是說,原本新台幣100元掛號費收入中,只有78元可視為成本,其餘22元屬於所得需課稅,費用率調增至93%後,變成100元中有多達93元可視為成本在計稅時扣除,剩餘7元才需課稅,有降低稅負的效果。

同時,藥師的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則是直接由94%提高為97%。

針對非醫事人員,財政部表示,111年度收入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適用的費用率得按標準的112.5%計算,合理反映業者受疫情影響營運情形,並減輕所得稅負擔。(編輯:張均懋)112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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