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3月營收申報期限延至4/1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考量兒童節及清明節連假,金管會今天表示,2415家公開發行公司2023年3月營運情形公告申報期限將自4月10日延長至4月12日。

今年兒童節及清明節將迎5天連假,有上市櫃公司向主管機關反映恐來不及作業,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宣布,金管會將於近日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3月營運情形公告申報期限至4月12日。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截至2023年1月底止,公開發行公司共有2415家。

依證交法施行細則及金管會函令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申報的營運情形指合併營收額、為他人背書及保證金額、資金貸與餘額、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等。(編輯:趙蔚蘭)11202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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