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房貸車貸與卡費緩繳申請期限延長至今年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9日電)金管會先前協調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針對房貸、車貸等個人金融產品提供緩繳或展延措施,申請期限原在今年6月底到期,金管會今天拍板申請期限展延至今年底止。

因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先前已6度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針對個人金融產品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申請期限原訂今年6月底到期。

為協助民眾在疫後經濟復甦過程順利調整,金管會今天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債務協處機制半年,即受理期限延長至今年12月底。

個人債務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為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協處機制產品範圍為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金管會說明,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同樣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金管會指出,民眾若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可在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申請不以1次為限,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提醒,民眾若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可在受理期限內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若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仍持續受疫情影響,可在受理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希望銀行協助客戶恢復疫後正常經濟運作,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編輯:林淑媛)11203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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