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管虛擬資產 3面向形塑約束力將不排除修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行政院指定金管會擔任虛擬資產涉及金融投資及支付主管機關,金管會定調監理節奏採漸進式,第3季前公布指導原則,由公協會訂定自律規範,透過洗錢防制、銀行金流、產業形象3面向先形塑約束力,金管會將持續參考國際法規,賦予監理法源依據。

金管會確定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虛擬資產平台主管機關,內部分工將牽涉4大局處,考量證期局具平台交易制度專業,將由證期局擔任主責角色,銀行局負責業者洗錢防制法遵聲明外,未來牽涉穩定幣及電子儲值等將協助研議規範。

法律事務處將針對客戶權益保護訂定原則性文字規範,要求業者契約訂定落實公平合理、客觀公正、廣告招攬不得虛偽不實並建立客戶申訴流程處理等。

資訊服務處則聚焦業者資安有效性,會於指導原則中要求業者依規模特性建立並維護資安管理制度,確保平台安全性、交易資訊正確性及服務穩定性。

金管會預計最快第3季前公布指導原則,將涵蓋業者資訊揭露、商品上下架審查程序、客戶與平台業者資產分離保管、交易公正與透明度、洗錢防制、客戶權益保護、資訊安全、營運系統與冷熱錢包管理、機構查核等9大面向。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明,指導原則參考國外規範,將督導業者於自身網站強化資訊揭露,另傾向要求業者將法幣存在銀行信託帳戶等,並鼓勵客戶盡量將虛擬貨幣保管於冷錢包。待金管會內部研議完細節,會再找業者討論。

截至今年2月20日止,已完成金管會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共25家。因大部分虛擬資產業者均有加入台灣區塊鏈大聯盟及台灣金融科技協會,預計將成為未來業界公協會角色。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指出,金管會希望公協會未來可以承擔多一點角色,除了由個別業者建立客戶申訴機制外,公協會可扮演消費糾紛的調處角色。

邱淑貞提到,目前虛擬資產業者仍非特許業者,即不必由金管會審查、發出執照;金管會監理將採循序漸進,指導原則是以月為單位研擬,爭取管理經驗及參考國際規範確實會以年計算,但不會是「看不到的未來」,待國際法規趨於成熟,金管會即可作為參考。

高晶萍表示,現在是從原先的洗錢防制面進一步到指導原則,待業者自律規範成熟、產業樣貌定性確定、國際有新規範推出,金管會將隨時滾動檢討,屆時要修法或行政規章將會更明朗。

至於政府納管是否意味台灣要發展虛擬資產事業,邱淑貞強調,針對任何產業必須先瞭解營運模式、客戶保護機制、自律規範落實情形及市場發展等,是否有未來性還是要靠業者,若業者在比較好的產業規範下持續往前,未來不排除有很多想像或可能空間。

有媒體質疑,若僅由自律規範先行,金管會作為主管機關,對於不自律的業者監管上是否會窒礙難行,邱淑貞直言,若產業不重視客戶保護及內控執行,只會流失客戶,若產業想要有發展性,一定會選擇可以爭取更多客戶的作法。

邱淑貞表示,目前金管會對虛擬貨幣洗錢防制面有規範,若業者違規可進行處分,另在銀行金流面,銀行會評估客戶法遵風險是否偏高,且客戶針對業者是否落實資產分離及資訊揭露等也會有期待,3方向將會形塑產業標準,金管會並非僅是道德喊話。(編輯:潘羿菁)11203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