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1日電)公平會今天宣布提出修正草案,鬆綁結合事業管制。草案新增無須申報結合的類型,擴大適用簡化作業程序的範圍,希望減輕事業申報結合的負擔,幫助業者抓緊商機,草案預告2個月後公告實施。
公平會3月29日委員會議通過「不適用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之結合類型」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修正草案。
公平會透過新聞稿說明,事業結合可以提升資源,結合彼此優勢,增加競爭力,結合的管制目的是為了避免因事業結合使市場結構過於集中或形成獨占,進而減損市場競爭及消費者利益。
公平會為避免延宕事業的商機,因此採行分級審查制度,依照結合的限制競爭疑慮高低,分別適用一般作業或簡化作業的審查流程。為提升審查效率,公平會成立結合工作小組,聽取產業界的意見後,提出結合管制措施的修正案。
公平會指出,這次修正重點有2項。第一,新增無須申報結合的類型。「外國事業在我國領域外共同設立或營運合資事業而為結合,且該合資事業不在我國領域內從事經濟活動」,這種結合類型,因為跟國內市場連結性較低,無須申報結合。
第二,擴大適用簡化作業程序的案件類型。除了原有5款適用簡易程序的類型外,另針對結合交易金額未達新台幣25億元、相關結合事業在台灣銷售金額都未達2億元及被結合事業在台灣未有銷售金額等3種類型,因對台灣相關市場競爭影響較小,也明文得適用簡易程序。
公平會表示,以上修正將在法規草案預告2個月完成後公告實施,屆時同步修正發布「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及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域外結合案件之處理原則」。業者如有疑問,可利用公平會「事業結合申報前諮詢服務」進行諮詢。(編輯:張均懋)112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