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年初拍板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今天指出,合併案尚在公平會審理中,雙方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將契約延展兩個月至112年8月31日。
NCC今年初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目前待公平會等政府單位點頭,預料開啟電信產業「新三國時代」。
遠傳與亞太電信今天公告指出,合併案雖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但尚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中,因此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
根據增補協議主要內容,至112年6月30日如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展延,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112年8月31日,此舉是將契約期限延展2個月。
遠傳先前預估,與亞太電信在今年第4季以前應可完成合併,且獲得公平會的核准後,就可啟動基站合併等作業,合併基準日後,財報上也會陸續產生效益。(編輯:張均懋)11205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