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6日電)學者專家頻頻喊話,建議將房價納入CPI。中央銀行今天對此做出3點說明,直指歐元區遇到2大難題,如資料延遲太久,反而不利衡量當前經濟情勢,因此試編結果未被正式採用。
近年來,台灣通膨壓力延燒,外界關注央行是否有掌握正確的通膨數據,據以擬定貨幣政策。
央行理事李怡庭日前更公開喊話,直指CPI應納入房價,才能提供央行更全面的貨幣政策決策依據。學者專家也指出,歐元區已試編將房價納入CPI,作法值得台灣參考。
央行今天表示,不少學者呼籲主計總處仿效歐元區,著手試編「房價」CPI,提供央行作為貨幣政策的參考指標,但有3點必須對外說明,首先,房價非CPI衡量範圍,居住服務價格(如「房租」)才會納入CPI編算。
央行解釋,CPI是衡量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與服務的價格變動情形,而一般住宅市場房價屬資產價格,不會納入CPI衡量,住宅提供的居住服務成本如「房租」,才會納入CPI。
其次,央行接著說明,房租可分成租屋者支付的「實際市場住宅租金」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owner-occupied housing, OOH),CPI將上述二者同時納入,較能反映實際的居住服務成本。
而台灣的主計總處與美、日、英等多數國家,均已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CPI統計,歐元區則未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其CPI(即調和消費者物價指數HICP)的統計。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在「自有住宅設算租金」部分,大多數國家多已透過不同的估算方法納入,台灣和美、日、英等多數國家相同,採租金等值法;反而是歐元區尚未納入,擬以房屋的取得成本,也就是淨取得法估算,但淨取得法目前僅少數國家如澳大利亞、紐西蘭採行。
第三,央行指出,歐盟統計局(Eurostat)與歐洲央行(ECB)等單位在10多年前,開始合作研議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HICP(HICP+OOH),直到去年初發布研究報告,但不是常態發布,試編結果也未被正式採用,原因就是遇到兩大難題。
央行官員指出,歐元區遇到的問題是淨所得法容易碰到的狀況,一是對自有住宅成本的衡量,沒辦法把資產性質(土地價格)與消費性質(房屋價格)做適當分離。主計總處官員也強調,CPI屬於消費性支出,要計入的是居住服務,不能把有投資性質的土地算進來。
其次,歐元區自有住宅成本屬於季資料、延遲較久,如果納入HICP計算,將不利通膨指標的即時性。
央行官員也說,如果政府單位公布的通膨數據是按季公布,央行要衡量經濟情勢做出適合的貨幣政策,難度會更高。(編輯:趙蔚蘭)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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