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5日電)現行規定,65歲以上民眾購買有解約金的保單,保險公司必須在承保前進行關懷電訪,為避免民眾透過保經代通路投保時,重複接到保經代及保險公司關懷電話,金管會修法簡化程序,最快今年7月上路。
金管會今天公布「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30天。
根據現行規定,65歲以上客戶購買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保險公司在承保前必須進行關懷電訪,但此與保經代規範重疊,意味若客戶透過保經代通路投保,將重複接到2通詢問相同事項的關懷電話。
有民代向金管會反映,保險公司及保經代重複對同一客戶針對相同事項進行電話、視訊或遠距訪問,會增加客戶困擾,金管會評估後認為,保險公司和保經代關懷電話詢問的問題大同小異,規定確實有簡化空間,因此決議修法。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保經代關懷電話主要針對招攬面,確認保險商品內容、風險及費用是否均有向65歲以上客戶說明清楚,未來保經代已問過客戶的問題,保險公司不必再打電話重複詢問。
若保險公司在核保面還有問題要詢問客戶,仍可能會致電詢問,但主要將看個案所需,並非全面性要求。
蔡火炎指出,修正草案預告期為30天,因此目的為簡化作業流程,希望可儘早實施,待預告期滿後,金管會將盡快進行發布程序,預計最快今年7月即可上路。(編輯:潘羿菁)11205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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