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第2戶房貸認定爭議 央行:核貸撥款時要再確認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張璦台北17日電)央行祭出第五波信用管制措施,針對特定地區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祭出貸款7成限制。央行表示,過去因時間差可能造成房貸戶數認定有差異,修正問答集文字提醒金融機構,核貸跟撥款前都要確認自然人名下的房貸戶數,減少日後爭議。

中央銀行15日舉行第2季理監事會議,利率按兵不動,但意外加碼第五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針對特定地區(六都加上新竹縣市)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祭出貸款7成的限制,自6月16日起實施。央行依照過去做法,新修正規定後就會通函所有金融機構。

央行官員說明,房貸戶數應依擔保品數量認定,1筆擔保品應認定為1戶「房貸」。先前金檢發現有些借款人同一時間買2間房,分別向2家不同銀行申請房貸。銀行核貸時可能查過聯徵中心信用資訊,但撥款時可能沒發現借款人名下已出現另一筆房貸,這次修正文字,提醒銀行相關程序要更完善。

央行官員表示,除了核准借款人案件時要做聯徵查詢,後續在撥款前,應該要再次查詢確認自然人名下的房貸戶數。主要目的是提醒銀行,避免未來出現相關爭議,目前很多銀行實務上已經有類似做法。

公股行庫主管表示,實務上曾發生借款戶一次買2房、但同時向不同銀行申貸,各家銀行在受理申請當下,查了聯徵信用資訊,由於時間差問題,都以為是承作1戶,因此未受限貸款成數。

行庫主管指出,央行這次修正問答集,提及撥款前也要查聯徵信用資訊,若發現客戶名下已有1戶房貸紀錄,就會停止撥款,與客戶重新談貸款成數,且如果認定借款人「不老實」、導致銀行錯估還款能力等情況,結局可能就是不撥貸;後續會請分行徹底落實辦理。(編輯:張均懋)11206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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