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7日電)受福建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原屬大同集團的華映百慕達,必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人民幣30.29億元(折合新台幣約131億元)影響,大同今天股價一度跌停,收盤跌9.58%,收49.10元。
福建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原屬大同集團的華映百慕達支付補償款,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公司強調,該業績承諾對象是中國證監會、不是華映科技,且大同公司未與華映科技簽訂保證契約,沒有中國擔保法的保證效力,大同既非當事人,也不是保證人,無端被牽扯,將依法提起上訴,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大同強調,財務和營運都不受影響。
大同說明,本案是2009年台灣華映透過轉投資中國華映科技,因應中國證監會要求出具19項承諾,包括3年盈利能力要達一定標準,確保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證監會核准該收購案。
華映科技從2010年至2017年,獲利新台幣108億元,2018年華映宣布重整,無法給付貨款,華映科技出現虧損,2019年向福建高級人民法院控告大同及華映(百慕達)、華映,要求支付業績補償款人民幣19.14億元,隨後提高追債金額至人民幣30.29億元。
大同公司15日接獲委任律師通知,福建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華映(百慕達)應支付華映科技業績補償款人民幣30.29億元,大同及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公司強調,該判決理由矛盾,將委請律師提起上訴,大同堅信本案最終必定能夠釐清這並非商業合同條款爭執。(編輯:黃國倫)11207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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