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變住家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興富發150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日電)興富發建設及巨豐旅館管理顧問公司銷售台中市南屯區建案「文心愛悅」,宣稱的住家戶數與事實不符,公平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19日委員會議通過,分別處興富發公司及巨豐公司新台幣150萬元及7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興富發建設及巨豐公司銷售台中市南屯區建案「文心愛悅」時,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並於興富發公司網站刊載「住家569戶、店面8戶」的媒體報導內容,但事實上,建案有177戶為商業用,僅392戶為住宅使用。

公平會表示,興富發公司網站轉載「住家569戶、店面8戶」的報導內容,會讓民眾認為此建案除了8戶店面,其餘569戶都是提供住宅使用;但根據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意見,建案並未申請變更用途,依核准平面圖說及面積計算表,店鋪共8戶、辦公室共177戶、集合住宅共392戶,如果辦公室擅自變更為供住宅使用,則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應依同法第91條規定予以裁罰。

公平會提醒,業者如果要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應該注意所提供的資料及報導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而且如果是預售屋的話,一般民眾只能依賴建案業者所提供的資訊,當報導刊登內容錯誤,業者又疏於查證,進而將錯誤資訊轉載於公司網站,可能構成不實廣告,有違法問題,除了商譽受損,還會受處罰,建商不可不慎。(編輯:黃國倫)11207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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