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2國產化總分提高至115分 增併網緩衝機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0日電)經濟部今天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選商草案說明會,其中產業關聯門檻分數維持70分,總分提高至115分,國產化調整為24項,並增加選擇彈性;此外,符合條件開發商檢附資料申請,可獲完工併網緩衝期12個月。

經濟部今天舉行第2次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機制規劃草案說明會議,競比價格限制維持不變,以每度2.49元為上限、0.00元為下限。能源署表示,預計明年3月底收件截止,4月公告選商分配結果。

對於外界關切的國產化項目,經濟部表示,產業關聯執行方案由21項調整為24項,新增海事工程服務、運維技術服務、營運期環境監測服務;總分由100分提高為115分,其中製造業20項合計100分,服務業4項合計15分。

經濟部強調,門檻分數70分不變、總分提高至115分,主要考量全球的風機相關設備皆供不應求,為建立台灣產業供應韌性,優先供應給國內風場,避免未來國際競爭取貨激烈,影響國內風場開發時程。

在風力機扣件、葉片材料方面,則增加選擇彈性,並調整在地化內容、提高配分。舉例來說,開發商可以在扣件在地化內容4項中,選擇3項,即可得到2分;葉片材料則是4選2,即獲配2分。

新增海事工程服務項目,經濟部說明,在水下基礎安裝船、風力機安裝船、海纜鋪設船等主要施工船舶,由開發商使用任一類型本國籍船舶達1艘以上,即可得6分。

此外,行政契約新增完工併網緩衝期機制。經濟部說明,若開發商符合條件並佐證資料,便給予併網12個月的緩衝期;國內外施工船舶量能不足也納入行政契約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等。

為強化管理開發商履約進度,經濟部表示,在地化佐證資料分3個期程繳交,其中在審查階段,開發商須提交與供應商合意、且符合產業關聯執行方案的協議書。

關於區塊開發3-2選商時程規劃,與會多家業者意見不一,有業者支持明年3月結案,也有人呼籲延至4月截止收件,給予充足備標期。

經濟部表示,為充分利用天氣窗進行海域調查探勘,且業者在審查階段提出協議書即可,因此時程設計上較緊湊,後續會綜整各界意見進行考量。

另有多名業者關切競比價格下限,建議改以近5年迴避成本平均價格,降低融資風險;亦有業者呼籲,納入創新科技於產業關聯方案及調整分數配比等。

經濟部表示,請業者於11月17日前提供意見,以作為機制調整參考。(編輯:潘羿菁)1121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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