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劉千綾台北16日電)台電推出「綠電分配沙盒計畫」,讓單一企業不同廠區可依各廠需求自行分配轉供的綠電比例,自去年10月由台積電率先試行,其他晶圓、記憶體、封測等半導體與電子產業皆有意跟進參與。
據了解,包含聯電、台達電等廠商皆有表達需求。
台電指出,單一企業可能有數個不同廠區、電號,不同廠區也可能因應國際供應鏈要求、環評承諾等因素,而各有不同的綠電使用需求。
依目前綠電轉供機制,必須在一開始的綠電轉供合約就載明各廠區的分配比例,但不論是發電端的每月發電量,或用電端每個廠區的每月用電量,兩者皆非固定,因此可能造成各廠區出現綠電不足或過剩問題。
台電表示,為確保企業特定廠區可獲得足額綠電及憑證,並使綠能餘電大幅減少,台電規劃「綠電分配沙盒計畫」,主要是將單一法人企業的各廠區視為單一用戶群,同時將轉供契約進行整合。
台電進一步說明,企業可每月依其綠能發電廠的生產情形及綠電需求廠狀況,彈性調整各廠區的轉供電量,可使有綠電需求的特定廠區最大化取得綠電比例,同時有效降低餘電。
台電舉例,某企業下有A廠區及B廠區,分別有RE100及RE20的綠電需求,若A、B廠區各自獨立執行轉供契約,假設A廠區在當月契約執行下僅達成RE80,B廠區則尚有多餘綠電,等同A廠區無法滿足綠電需求,B廠區則發生超買的現象。
若是透過企業自行彈性分配轉供電量,該企業就可將B廠區的餘電彈性調整至A廠區,因此便無餘電產生,A廠區也可最大化取得綠電比例。
台電指出,本試辦計畫執行期間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可由同一法人企業或售電業提出申請試行。考量發用電量資訊涉及營業秘密,因此要求用電端須為同一法人,發電端須為整廠電量(即以轉供比例100%進行簽約),發用電端均不得再參與其他非彈性分配的轉供契約。
此外,為配合轉供彈性分配,發用電端時間電價方案須配合調整為三段式時間電價。(編輯:潘羿菁)1130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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