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9日電)財政部今天提醒,進口人報關務必誠實申報貨物價值等各項資訊,以免受罰。實務上,曾有進口人報運進口泰國白蝦,低報價格200多萬元,最終被裁處罰鍰及追徵稅款,金額總計高達新台幣192萬餘元。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世鋒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提醒,進口人報關或委託報關時,務必誠實申報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品質、價值、規格及產地等各項貨物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據統計,民國112年虛報案件裁罰金額(含補稅)達新台幣7.7億元,今年前2月則近14.9億元。
陳世鋒說明,進口貨物經海關查驗結果發現實際來貨與申報內容不符時,不論是出於偽報、匿未申報、短報或漏報,均構成虛報行為,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將依法裁處所漏進口稅額5倍以下罰鍰、或沒入貨物等,並追徵所漏進口稅款。
他進一步指出,若虛報行為涉及逃避管制,依規定將裁處進口貨物貨價3倍以下罰鍰及沒入貨物。
陳世鋒指出,虛報案件如果同時違反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等相關規定,也將依法裁處罰鍰並補徵營業稅及貨物稅,進口人可能因此被處以鉅額罰鍰。
他舉例,近來發生進口人報運進口泰國白蝦,分別為8公噸、5.6公噸,申報完稅價格僅119萬元及78.6萬元,經海關查核發現有低報價格的情形,實際完稅價格應為249萬元及174.6萬元,進口人一共低報200多萬元,最終依規定裁處罰鍰及追徵稅款,金額總計高達192萬餘元。(編輯:林興盟)11303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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