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7日電)兩大電信合併案均有超標頻譜必須在6月底前繳回,遠傳已提前向數位部提出超額頻譜歸還申請;台灣大則傳出盼與中華電信交換頻譜,但遲未有進一步消息。對此,台灣大僅表示,依原定程序持續推進中。
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1GHz以下頻譜超標10 MHz,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合併案時附帶要求今年6月底之前,必須與同業交換、出售、或者無償繳回。
消息來源指出,台灣大先前已向中華電信提出頻譜交換,盼以台灣大超標的900 MHz頻段,交換中華電信1800 MHz或2100 MHz頻段的頻譜,但傳出遲遲未獲中華電同意。
台灣大表示,每家頻譜議題不盡相同,台灣大依原定程序持續推進中;中華電對此則沒有回應。
市場人士指出,若雙方達成共識,將創下國內頻譜交換首例,但各頻譜當初競標價值不同,因各業者頻段位置不同,能發揮的效果也不盡相同。
另一方面,遠傳合併亞太電信也有頻譜超標的議題。遠傳表示,已遵循法規,主動配合主管機關,提前於15日向數位發展部提出合併後超額頻譜歸還申請,歸還頻譜為28 GHz的100 MHz,待數位部核准後,再向NCC提出變更網路計畫頻率,踐行法遵義務,維持市場公平競爭。
遠傳總經理井琪過去也曾表示,「合併綜效遠大於歸還頻譜成本」。(編輯:楊蘭軒)11304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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