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4日電)台灣大於去年12月1日完成與台灣之星的合併,今年首季反映台灣之星完整單季貢獻,挹注合併EBITDA創新高,營業利益也創2018年第2季以來新高;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與台灣之星的網路整併進度超前原本規劃。
台灣大哥大今天召開線上法人說明會,公布首季合併營收新台幣482.8億元,年成長12%;稅息前折舊攤銷前利潤(EBITDA)105.9億元,年增22%,稅後淨利29.7億元,年成長9%,每股盈餘0.98元,年增2%。
台灣大指出,第1季受惠3大成長引擎驅動營收成長,與去年同期相比,行動服務營收年增27%,電子商務營收年增7%,家用寬頻用戶數年增4%。與台灣之星於112年12月1日完成合併後,113年第1季首次反映台灣之星完整一季貢獻,不僅合併EBITDA創歷史新高,合併營業利益也創2018年以來新高。
林之晨表示,台灣大今年首季繳出亮眼財務績效,每股盈餘穩健成長外,自由現金流也十分強勁,核心的行動業務成長趨勢持續,與台灣之星的網路整併執行進度更超前原本規劃。
展望未來,他表示台灣大將致力加速實現合併綜效,利用擴大的規模開展更多商機,以發揮飛輪效應的最大潛力。
行動業務亮點方面,台灣大指出,5G滲透率穩步上升,4G用戶續約升轉5G後月租費年增逾4成。台灣大既有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平均每戶貢獻金額(ARPU)年增達7%,4大獨門方案持續助攻,加上合併台灣之星的挹注,第1季行動服務營收來到159.8億元,年增27%。
台灣大表示,電子商務成長動能穩健,momo今年第1季合併營收268.8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7%,有購會員數較去年提升7%;另一成長引擎家用寬頻上網服務,首季用戶數年成長達4%。(編輯:張均懋)11305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