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興櫃前遭撤件 星亞視覺將重選監察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3日電)台亞半導體旗下星亞視覺今天上午召集董事會,決議於7月3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將修正公司章程,及重新選任監察人,以符合申請公開發行及興櫃條件。

星亞表示,原已經獲准訂6月25日以每股45元參考價登錄興櫃交易,但因公司章程修正刪除監察人及過渡條款規定,有直接適用證券交易法以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法律適用的疑義,導致科管局於登記章程時,同步為解任全體監察人登記,造成星亞欠缺監察人,不合公開發行登錄興櫃要件。

星亞與主管機關討論後,依規定先行申請廢止登錄興櫃,並於掛牌前夕6月24日遭櫃買中心公告取消星亞登錄興櫃。

台亞及星亞委任律師陳昭龍表示,星亞未如期登錄興櫃事情起因於法律銜接的空窗期,未於章程載明過渡條款,星亞已於6月17日接獲櫃買中心核准公開發行生效,則具備公開發行資格;並預計6月25日登錄興櫃,也是以公開發行資格而於6月17日向科管局申請辨理變更公司章程,以因應登錄興櫃後選任獨立董事規定。

不過,星亞公司6月21日收到核准變更修正章程登記同時,卻發現核准公文上認為現行星亞修正章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因此將全體監察人解任登記。

陳昭龍指出,櫃買中心則以監察人為公開發行公司生效要件,幾經討論後,星亞於6月24日依討論而先行申請廢止,待監察人完成登記後再行申請登錄興櫃,導致整件事情變成「有監察人才能辦理公發登錄興櫃,而登錄興櫃又需要修正章程取消監察人」的「雞生蛋、蛋生雞」循環事件。

科管局今天函覆同意撤銷新版章程登記,回復6月20日科管局同意前的法律狀態,即回復適用星亞原版章程登記,依原版章程為監察人2位錢宇萍、龔翊瑄的登記。

櫃買中心認為,星亞應召開股東臨時會,再次修正公司章程及選任監察人,才符合申請公開發行登錄興櫃要件。為求周全,星亞公司董事會也決議於7月30召開股東臨時會,修正公司章程及重新選任監察人。(編輯:張良知)11307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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