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2日電)融資租賃公司是否應強化管理備受關注,金管會今天表示,除了研議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上市櫃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適用對象、委外研究制定專法可行性外,已請銀行公會儘速研議訂定銀行對融資租賃業的授信實務作法。
融資放款並非金融特許業務,先前有網紅拍片質疑「山道猴子」悲歌在台灣各角落上演,呼籲金管會納管租賃業,亦有立委關注融資租賃公司是否形同「影子銀行」,讓融資租賃公司是否應納入金融體系監管備受討論。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王允中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目前金管會並非融資租賃公司等民間融資業者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身為行政團隊的一環,金管會一定會就可處理面向盡量處理。
王允中提到,金管會蒐集國外監理經驗,對於非收受存款的貸放機構,管理重點都落在消費者保護,因此,金管會目前從消費者保護面向著手努力。
首先,短期內金管會已在研議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上市櫃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範圍,金管會將與規劃被納管機構充分溝通,研究此作法是否可行。
其次,金管會曾在2008年研訂融資公司法草案,但現在時空背景已有所不同,金管會認為是否制定融資公司專法需進行長期通盤規劃,已委外辦理研究,報告預計年底前出爐,屆時會再視委外研究結果,評估是否訂定專法。
另一方面,針對外界質疑融資租賃公司涉及影子銀行疑慮,王允中鬆口,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研議訂定銀行對融資租賃業的授信實務作法,透過銀行端強化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授信管理,達到落實融資租賃公司強化消費者保護目的。
對於銀行公會發布對融資租賃業的授信實務作法時程,王允中表示,金管會將督促銀行公會在近期內儘速發布此自律規範。(編輯:張均懋)113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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