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6日電)立委質疑室內型漁電共生入侵特定農業區,要求修法比照戶外型漁電共生案場檢附環社檢核及限制申設區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說,保證不會發生,修法部分須跨部會討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吉仲、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及環境保護署副署長沈志修就「漁電共生」能源政策爭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報載近期高雄市海洋局收到多件漁電共生申請案,集中在阿蓮、美濃區,當地原本是種植水稻的特農區,業者申請興建架設光電板,超過半數養殖澳洲螯蝦。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質詢時指出,20日陳吉仲在經濟委員會上曾說,特農區新增養殖魚塭若想做光電是不准的。
陳吉仲說,「是」,因為106年6月之後特農區不會有養殖漁業,因為法規就是禁止,不審查、不受理,就不會有這件事。
邱顯智質疑,現在的問題就是出現漏洞,室內型漁電共生恐入侵特農區,建議修改「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8、29條規定防弊,他主張不得同意在規定比較嚴格的關注減緩區申請設置室內型漁電共生,以及要求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須比照戶外型漁電共生案場檢附環社檢核及相關友善措施。
陳吉仲說,他可以保證特農區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關於室內型也規定檢附環境檢核,須再進行跨部會討論。邱顯智則說,這是因為由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進行審查,而非農委會,他才在這裡提出質詢。陳吉仲重申,法規已經規定不行。
邱顯智隨後也質詢經濟部的看法,王美花說,立場跟農委會一致。不過邱顯智要求經濟部針對環境檢核訂定法規,讓法官處理主管機關與民眾的衝突時,於法有據。王美花說,環境檢核已設置公告專區,訂定法規部分將再做審視。(編輯:陳政偉)11110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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