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餐會贈禮品涉賄選 竹東某里長3萬元交保

中央社  / 新竹市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0日電)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竹東鎮某里長參選人以舉辦餐會、贈送禮品等方式,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訊後,以3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吳柏萱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共同偵辦竹東鎮某里長參選人涉嫌以送禮、餐會等賄選案件。

檢方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初步釐清這名參選人在8月間,舉辦年度里、鄰長(該里共10鄰)聯誼活動,而公所僅補助每位鄰長新台幣2500元經費,而這名參選人承辦活動期間,另外再自費8000元,補足與會鄰長用餐、購買市價2250元雙面穿外套、150元的蛋糕差額,藉以尋求鄰長支持其連任。

檢方說,查賄團隊昨天進行搜索,並同步傳喚涉案者8人到案,訊後,認為這名參選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罪嫌,於以3萬元交保,至於其他人則請回。

檢方表示,參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認同,若以金錢、餐宴、旅遊或禮品等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賄選行為,新竹查賄團隊將加強查賄力道,全力偵辦各種介選的犯罪行為。(編輯:方沛清)1111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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