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斑養殖水裝瓶販賣稱能保健 負責人一審判5月

中央社  / 台中市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台中某生技公司郭姓負責人,將石斑魚養殖水裝瓶命名為「海洋活性小分子肽」,聲稱有保健功效,但未取得許可對外販售,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判處他5月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郭男為某生技公司負責人,將養殖石斑魚產生的廢水,使用過濾設備過濾掉糞便及殘餘飼料後成為泡沫濃縮液,再經過脫鹽純化系統,製成液態狀物填裝成瓶並命名為「海洋活性小分子肽」產品。

郭男未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取得許可證,卻在多處地點舉辦「健康講座」,向不特定民眾播放「海洋胜肽的故事」講義投影片簡報,宣稱「海洋活性小分子肽」有抗癌、增加自體免疫力、增強免疫功能、抗高血壓、血清總膽固醇及血脂明顯下降、降血糖等保健功效。

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於民國110年12月1日,前往郭男的公司據點搜索偵辦,查扣「海洋活性小分子肽」瓶裝共7253瓶、「石斑魚養殖水濃縮液」成品5槽、募資說明書、故事講義、出貨單等證物。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將郭男與他經營的公司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郭男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經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判處郭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郭男經營的公司科罰新台幣20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1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