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提修法 權證避險稅率降至千分之1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基於履行認購、認售權證報價責任及風險管理目的出賣權證避險專戶內股票者,證券交易稅稅率由現行的千分之3調降為千分之1。

財政部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權證發行人對其發行的權證,應有流動量提供機制及採行風險管理措施建立避險部位。

財政部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考量降低權證發行人調節避險部位的稅負成本,有助提升其報價品質及投資人參與權證市場意願,促進權證市場發展,因此提出草案,草案送立法院後將積極溝通,盼早日通過。

草案增訂,權證上市或上櫃日至到期日期間,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將自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出賣權證避險專戶內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標的股票者,其每日交易成交總金額在避險必要範圍內的部分,證券交易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3調降為千分之1。

草案也授權財政部會商金管會,就避險必要範圍等相關事項訂定子法規。

另外,草案也增訂代徵人及證券自營商應依規定期限將權證避險專戶交易明細列具清單送交稅捐稽徵機關。(編輯:郭無患)11112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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