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媒體報導,「砸重金去蔣化,拆一座補助10萬」。內政部今天說,威權象徵的處置並不只有拆除,還可透過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報載所稱「砸重金」、「去蔣化」是過度簡化解讀。
內政部訂定「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鼓勵縣市政府、學校以移除或改名等方式,處置公共建築中的威權象徵,一般性補助每件最高新台幣10萬元,政策性補助則由內政部決定補助額度。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威權象徵的處置並不只有拆除,還可透過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此外,辦理反思威權象徵與在地集體記憶、反省威權統治與政治崇仰文化為主題的相關活動,也會酌予補助。報載所稱「砸重金」、「去蔣化」是過度簡化解讀。
內政部說,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規定,凡出現在公共建築或場所的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的威權象徵,本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內政部表示,內政部承接促進轉型正義威權象徵的處置事項,當涉及各機關職掌或業務時,各級政府機關應配合辦理;各地轄管單位多有提出處置威權象徵的經費需求,部分轄管單位擔心編列預算,延宕處置進度。
內政部說,因為協助解決各威權象徵轄管單位的處置經費問題,內政部已在11月28日訂定發布「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其補助項目及範圍,除補助辦理處置作業外,也補助各單位辦理破除威權崇仰文化的社會溝通活動,鼓勵社會反省威權統治,深化民主憲政秩序。
內政部指出,目前已爭取編列威權象徵相關補助經費,考量各地威權象徵之樣態及處置難易不一,將視個案酌情補助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報導所指處置每座銅像一律補助10萬元,並不正確。(編輯:蘇龍麒)11112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