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9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4年,實施至2026年12月31日,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40萬元。
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的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後續提報立法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提高大型柴油車車主汰舊換新意願,以改善空氣品質,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至今年底屆期,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估計,至今年12月底,還有約7萬8000輛一期至三期的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
為持續鼓勵汰舊換新,行政院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措施4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函請立法院審議。另外,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張育美也有提出修正草案,與行政院版本大致相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無異議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草案後續提報立法院會討論。(編輯:張均懋)111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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