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配合推動國家長照政策,財政部國產署協助各級機關依法取得國有不動產,據統計,截至今年11月,已在全台12縣市,撥用21處國有土地及3處國有房地、合計近27公頃,設置長照據點。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國有財產屬全民資產,國產署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取得公務或公共建設及長照服務、公共化教保服務等所需國有不動產,促進整體建設發展,節省公共建設用地取得成本。
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表示,隨台灣人口快速老化,邁入高齡社會,行政院持續推動「長照2.0」等政策,以因應未來龐大的長照需求,減輕家庭照護負擔並提高生育率。
根據國產署統計,截至今年11月,已協助機關撥用21處國有土地及3處國有房地,合計面積近27公頃,以設置長照據點,分布全台12個縣市。
李政宗舉例,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撥用衛福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既有的閒置空間,整建轉型為多元長照資源中心,已於今年10月啟用,提升長照服務量能。
此外,面臨少子女化現象,行政院持續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我國少子女對策計畫」。
李政宗表示,位於台南市的國立台灣文學館,也配合設置非營利幼兒園,國產署協助撥用取得國有房地,布建友善職場育兒環境,預計明年施工完成後,可協助員工及鄰近社區民眾育兒照護。(編輯:潘羿菁)111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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