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內政部今天說,從民國112年1月1日起,試辦不動產產權查驗新管道,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辦買賣等不動產登記後,除核發紙本權狀外,也可取得電子產權憑證,可線上免費查驗不動產產權。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112年元旦後,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民眾,可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驗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選擇系統上線後取得權狀的不動產,再選擇是否揭露姓名及統一編號等個資後,就可產製電子產權憑證,每次產製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產權線上查驗部分,所有權人只要提供具有QR code的電子產權憑證圖檔或驗證碼,讓有查驗需求的承租人、銀行或地政士等,直接掃描QR code,或到「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就可免費快速驗證電子產權憑證的有效性。
內政部說,「電子產權憑證」應用區塊鏈技術,資料不會輕易被竄改;但提醒民眾,在產製及查驗電子產權憑證時,要認明連結入口網址(https://right.land.moi.gov.tw),雙重確認安心又安全。
內政部強調,電子產權憑證並非取代紙本權狀,登記完成後地政事務所還是會核發紙本權狀。(編輯:林淑媛)1111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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