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提修法 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調整為任務編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9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隸屬考試院的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調整為銓敘部所設的任務編組;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表示,此次修正有助提升退撫基金運作績效,增進參加退撫基金人員的權益,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根據草案,原隸屬於考試院的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將調整為銓敘部所設的任務編組,並明定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組成的代表性,以及監理事項、程序、人員組成等相關事項,由銓敘部訂定辦法規範。

草案配合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規定,增訂依法或經政府核定辦理收支結算後,應發還事業機構的款項,納入基金用途;另參考勞工退休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等基金,增訂基金投資運用、稽核及績效管理所需的經費為退撫基金用途。(編輯:林興盟)111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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