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年度工作檢討會 陳菊:持續監督政府保障人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5日電)監察院長陳菊今天說,希望藉由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提升監察院績效,期許持續扮演好監督政府角色,貼近人民的期待與需求,強化人權保障工作推動,以符台灣社會對監察院的期待與信賴。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表示,今天舉行民國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會議召開前,陳菊、副院長李鴻鈞、監委、秘書長朱富美先合照留念。陳菊表示,感謝大家過去一年來的努力,期許大家再接再勵,共創新局,並祝福新年快樂。

陳菊說,期許持續扮演好監督政府角色,檢視各項政策對人權帶來的影響跟挑戰,期待台灣社會清廉善政,讓人權獲得充分保障,建立美好公平正義的社會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

監察院表示,這次工作檢討會議,分別由朱富美與各常設委員會召集委員、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榮璋、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等人,報告111年度工作成果。

朱富美報告時說,今年建置「網路預約臨櫃陳情服務系統」及「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暨管理系統」、更新院區及維護古蹟工程;未來將精進陳情數位服務、厚實跨域調查職能、力行陽光法令業務、拓展國際監察交流、推動檔案及會議室數位化及增強資安防護環境等。

監察院指出,111年度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萬4179件,需進一步查處的案件為1605件;其中司法及獄政類5421件,占38.2%、內政及族群類3614件,占25.5%、社福及衛環類1369件,占9.7%,司法正義仍是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監察院說,111年核派調查案件計231案,其中自動調查案147案、委員會決議調查81案、院派調查3案,參與調查監委計597人次、協查人員計343人次,平均每案調查監委2.6人,協查人員為1.5人。

監察院表示,111年總計成立糾正案108案、函請改善案250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45人;111年成立彈劾案27案,彈劾53人。111年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之彈劾案27案,其中審理中23案、停止審理2案、已判決2案。

監察院說,111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9897件;111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前一年度迴避情形計1365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申報計713案;111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127件。(編輯:翟思嘉)1120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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