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金規定被稱黃承國條款 綠委:非針對個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6日電)民進黨加嚴反黑金條款,外界將其視為「黃承國條款」。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等人今天表示,這沒有派系問題,也不是針對個人,是就整體從黨建立一個機制,所有人一體適用。

民進黨中執會15日通過修訂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或曾遭受感訓者,都沒有辦法擔任黨職或代表黨參選公職;未來民進黨全代會通過此辦法,民進黨中常委黃承國即無法參選黨職或公職。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副幹事長洪申翰及立委劉世芳,今天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媒體提問,民進黨加嚴反黑金條款,遭外界解讀為「黃承國條款」,也有質疑是否新系在鬥英系。

鄭運鵬說,昨天中執會討論時,並沒有聽到有人反對修正,而且黨公職排除黑金、回應社會要求,沒有派系問題,如果要把它解釋成派系問題或不同意見,根本什麼都不用做。

洪申翰說,有人把這次改革稱為「黃承國條款」,這並不適當,因為昨天通過的案子,是在修改黨的整體體制,所有人一體適用,並非針對個人。

洪申翰指出,當各界關心黑道或黑金議題時,民進黨正在做大刀闊斧的改革,反觀國民黨正回頭擁抱黑金人選,兩者相比,民進黨現在完全拉開與國民黨的差距。

劉世芳表示,民進黨中執會通過的反賄選、學倫、排黑條款,都是按照法律基礎,希望在黨內建置更清明的政黨政治,這與派系問題相關性不大。(編輯:翟思嘉)1120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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