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宏邦誼生變導火線 帕圖卡水壩案糾葛10餘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雅詩台北18日電)台宏邦誼生變,導火線「帕圖卡水壩案」糾葛10餘年。台電報告顯示,台灣在扁政府時期原擬建案投資,馬政府時期預算遭立院否決撤案,宏國轉與中國水利水電公司合作,中國自此掌握宏國水電基建命脈,台灣漸遭邊緣化。

回顧當年,與扁政府敲定合作案的宏國總統賽拉亞(Manuel Zelaya),是現任宏國總統卡斯楚(Xiomara Castro,另譯:卡蕬楚)的夫婿,此案胎死腹中也讓該家族對台態度丕變。賽拉亞2007年曾在聯合國大會總辯論以「台灣共和國」稱呼中華民國,力挺以台灣國名加入聯合國,與如今多次表態親中的立場迥異。

根據台電駐宏國電力技術團在「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的報告指出,「帕圖卡3號」(Patuca-3)原是台電配合政府外交政策推動的投資案,協助友邦宏國開發水力電源以鞏固邦誼,「但該案雖經政府同意實施,因預算未獲立法院同意,故中止推動」。

台電駐宏團報告指出,嗣後台宏政府同意重新界定台電在Patuca-3計畫的角色為「技術提供者」,但2010年9月,宏國突然與中國水利水電公司(Sinohydro )簽署協建水力發電廠的合作備忘錄,中水除承攬建造 Patuca-3工程,並協助宏國向中國工商銀行融資,以取得建廠資金。

台電駐宏團報告指出,2011年宏國與中國簽訂架構協議草案,中水推翻原先台灣贈予宏國的設計案,改由中國重新規劃並開始動工,因施工與資金均掌握在中國,宏國國營電力公司(ENEE)在該案自主性逐漸降低,對於是否需要台灣技術協助宏方也一直避談,評估「宏國似已放棄台灣所提技協案,當中不排除有中水因素」。

台電駐宏團報告結論並直言,由Patuca-3例子可知,中國在宏都拉斯影響力漸增,中水公司駐地經理經常出入宏電、受到重視,台灣電力團相形之下遜色不少,從這小處即可了解,台灣面臨的外交難題與外交人員處境。

回溯Patuca-3建案過程,2006年時任宏國總統賽拉亞訪台時,曾與當時總統陳水扁簽署聯合公報,其中即明載兩國已簽署「Patuca-3水力發電計畫合作瞭解備忘錄」。陳前總統2007年出訪宏國時,也在對國會演講中公開承諾,「台灣政府一定會協力完成Patuca-3計畫」。

此一援助案在2008年政黨輪替後生變,根據立法院議事紀錄指出,2009年3月,立院經濟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台電列席,質疑Patuca-3案需耗資3億多美元(約110億元台幣),面對國內外金融海嘯、經濟蕭條情勢下,台電又大幅虧空,多位立委發言反對繼續執行。

根據立院第98卷第12期公報紀載,經濟部當時答詢表示,經部立場僅就商業考量,但外交方面需徵詢外交部意見。時任台電董事長陳貴明明確指出,近期才與外交部開會,「他們從外交方向看,仍希望繼續進行。」

立院公報紀錄指出,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當時在質詢中表示,兩岸已外交休兵,他「從相關高層那邊聽到,很多國家向台灣需索大額經費,我們對這些要求都是相應不理,也照樣沒有斷交,或是改和中共建交」。

最後Patuca-3案因預算未獲立院通過而撤銷,維基百科對Patuca水壩計畫的描述,提到興建過程曾面臨兩次挫敗,其中一次是1990年代受颶風影響,另一次就是因台灣撤案。

帕圖卡(Patuca)是宏都拉斯主要河流,宏國規劃分階段興建水電工程,在Patuca-3完成後,宏國預期在今年到2026年間推動Patuca-2計畫。宏都拉斯外長雷依納(Eduardo Enrique Reina)今年1月會晤中國外交部副部長謝鋒,即是為爭取Patuca-2資金。(編輯:林克倫)11203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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