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新工作規則 減會議次數建立學習制度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今天公布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將國務院常務會議由以往一般每週召開一次,改為一般每月召開2至3次,並且建立學習制度,重點是圍繞貫徹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要求及講話。

澎湃新聞報導,中國政府網微信公眾號24日公布,中國國務院印發「國務院工作規則」的通知,該通知於17日國務院第1次全體會議通過。

報導表示,這次公布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在「會議制度」部分,調整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的次數。

新版「規則」訂明,國務院實行國務院全體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制度,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或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新版「規則」訂明,國務院常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2至3次,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根據會議議題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對比2018年6月通過的「國務院工作規則」,當時規定國務院常務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即現在常務會議恆常召開的次數減少。

新版「規則」也訂明,國務院常務會議的5項主要任務,包括,一、討論需提請中共中央審議、決定的重要事項;二、討論需提請國務院全體會議審議的重要事項;三、討論法律草案、審議行政法規草案;四、討論通過以國務院名義印發的重要規範性文件;五、其他需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決定、通報的重要事項。

2018年版的「規則」,只列出國務院常務會議的3項主要任務,包括: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二、討論法律草案、審議行政法規草案;三、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

新版「規則」也列明「國務院建立學習制度」,一般2個月安排1次專題學習,由總理主持,國務院領導及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參加。

學習主題由總理確定,「重點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要求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增強知識本領、提升履職能力」。

中國在「兩會」期間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集中在科技、金融、數據等改革,並將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與「國家數據局」。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仍為26個。(編輯:陳沛冰/唐佩君)11203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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