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0日電)幼兒園師生比「1比15」已沿用逾40年,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教育部調降師生比方案,自今年8月起,鼓勵幼兒園師生比逐步降至1比12,並將提供幼兒園獎勵經費及協助家長分攤部分費用。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教育部報告的「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報告指出,台灣幼兒園師生比「1比15」,是參考1981年就制定的幼稚教育法沿用至今,因此提出調整方案。
教育部指出,將以「不影響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依各地區公共化供應量、各園各年齡幼兒現況等情形,分年逐步達成」、「一般私立幼兒園,以獎勵取代強制」等原則,規劃幼兒園調降師生比方案。
目前幼兒園包含公共化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以及一般私立幼兒園。根據教育部規劃,3類幼兒園師生比將陸續降至1比12,公共化幼兒園最早,將自今年8月起陸續實施;準公共化幼兒園明年8月起逐步實施;一般私立幼兒園並不強制,但可自明年8月起參與政策。
教育部說,經盤點並考量公共化幼兒園供需情形,將採直接降到1比12,或逐年降至1比12的策略,供需暫時較難調節者,兼採增班或增置教保員降低師生比,一旦可以調節時,隨即調降班級人數。
另外,教育部表示,自明年8月起,師生比1比12將納為準公共幼兒園合作要件之一,如為園內幼生無人結業離園,以致無法立即降生者,則於契約期間內達成即可。
教育部表示,幼兒園為調降班級人數且師生比降至1比12,產生成本若反映於收費,政府將協助家長支付調增的費用;至於師生比本來就是1比12,且繼續維持的幼兒園,政府將提供兩年的獎勵經費,每年新台幣10萬元至20萬元。
一般私立幼兒園部分,教育部說,並不強制參與而是採取鼓勵性質,有意願意參與調降班級人數且師生比降至1比12者,產生成本若反映於收費,政府將協助家長分攤部分費用;至於師生比已降低至1比12且繼續維持者,則提供兩年的獎勵經費,每年10萬元至20萬元。
教育部表示,將於明年上半年酌予補助準公共幼兒園以及一般私立幼兒園相關整備經費。(編輯:蘇志宗)11203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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