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連江11日電)民主進步黨連江縣黨部主任委員李問今天表示,前北竿鄉長陳如嵐涉投票行賄案被查,卻獲連江縣政府任用為港務站長;連江縣長王忠銘說,陳如嵐未被起訴,以無罪推定等原則用人。
根據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判決書,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馬祖校區陳姓行政人員因買票遭判有罪,她支持對象包括王忠銘與連江縣議員候選人陳如嵐等,全案還可上訴;另外,陳如嵐涉投票行賄罪嫌,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李問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表示,鄉親反映,陳如嵐4月起被連江縣府交通旅遊局聘任為北竿白沙港務站長,質疑為什麼涉嫌投票行賄罪被查,隨時可能被起訴的人竟可擔任公職人員,「馬祖沒有人才了嗎?難道不能等到司法調查都結束後,再進行評估與任用嗎?」
「請問王忠銘縣長」,李問說,是否真的覺得這個用人決策合適,且反賄選是普世價值,如果馬祖完全不避諱,「對地方的發展真的好嗎?」
王忠銘在臉書表示,陳如嵐在北竿鄉長任內對基層建設積極付出與貢獻有目共睹,且陳如嵐未被起訴,更不用說被定罪判刑;他用人原則包括用人唯才、法律無罪推定原則、港務工作複雜度高、陳如嵐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公務員未經判決確定不得停職或免職及未宣告褫奪公權都可依法任用。(編輯:李明宗)11204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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