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處:規範遊行集會 掛頸牌為識別並非侮辱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近日訪港時說遊行並非表達訴求唯一方式後,香港警務處今指未來遊行集會應有規範,另提及先前一場遊行參與者需掛頸牌爭議,稱用意是為識別並非侮辱。

綜合香港01及明報今天報導,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天出席警察學院活動後表示,同意夏寶龍的說法,指未來遊行集會應作出規範。

至於日後遊行是否須戴識別牌,蕭澤頤說,市民享有遊行集會權,但應要理性思考,要求市民戴牌並非侮辱。

蕭澤頤另以馬拉松比賽須掛號碼牌以及自己工作亦須掛相關牌證為例,強調掛牌是希望識別參與遊行人士,以確保參與者及其他人的安全,而非不尊重。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在港考察時曾指,遊行非唯一表達訴求的方法。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對此認為,夏寶龍並非說遊行不准舉行,只是提醒大家慎防風險。

香港將軍澳都會駅業主委員會3月26日舉行反對政府填海的集會遊行,是解除疫情限制後首場遊行,據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形容,遊行限制「史上最嚴」,香港警方要求遊行參加者須戴上印有獨立編號的掛頸牌,人數上限為100;還要求遊行人士必須遵守「禁蒙面法」的規定,不能戴口罩等。(編輯:唐佩君/周慧盈)11204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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