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9日電)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公民團體及政治組織解散,即便香港已撤銷過去3年疫情期間實施的限聚令逾2個月,當局也沒有接獲有關政治訴求的集會申請,以往香港常有大規模集會遊行的情況難復見。
香港政府在過去3年疫情期間實施限聚令,即限制在公眾地方聚集的人數,曾限制最多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後放寬至12人。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自限聚令在去年12月29日撤銷後,截至今年2月12日警方共發出13封不反對通知書,沒有禁止或反對公眾遊行或集會的申請。
根據警務處網站的資料,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遊行和集會,包括4個新春節慶活動、6個步行籌款、2個宗教活動,及1個推廣環保和健康生活的活動,但沒有與政治訴求相關的活動申請。
香港警務處長蕭澤頤日前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對每宗遊行或集會申請,警方評估風險時會考慮涉及人數、遊行路線及活動背後性質,而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因素同時包括國家安全、公眾秩序和公眾安全,及會否影響他人自由和權利,不排除有人嘗試藉遊行和集會搗亂和違法,暫無收到較大規模的公眾活動申請。
香港以往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集會遊行,如1月1日的「元旦遊行」、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週年會有「七一遊行」、「六四集會」或5月1日勞動節會有集會等。
但香港國安法2020年實施後,不少公民團體如主辦「七一遊行」的「民陣」及主辦「六四集會」的「支聯會」,以及一些政治組織都解散,相信以往香港常有與政治訴求相關的大規模集會遊行的情況難復見。(編輯:陳沛冰/張淑伶)1120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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