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嘉被控原保地蓋民宿 原民會:尚無不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7日電)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指前民進黨秘書長羅文嘉透過借名登記在原保地經營民宿。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今天表示,從現行法律制度來看,應該是沒有不法的事實;是否屬脫法行為,可能要由司法調查確認。

陳琬惠日前表示,法律禁止原住民保留地透過借名登記的人頭買賣方式給非原住民使用,但羅文嘉卻使用該手法,在桃園市復興區的原保地經營「山裡生活民宿」。對此,羅文嘉表示,完全依照規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邀請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列席備詢。

陳琬惠質詢時表示,羅文嘉在臉書發文提到「陳先生早在2008年就擁有該土地,水牛到2015年才承租農育權,怎麼會說是人頭或借名登記呢?」,原民會是否接受羅文嘉的說法。

鍾興華指出,這個案子原民會有去了解,從現行整個法律制度來看,應該是沒有不法的事實。陳姓民眾是原住民,法令明定對於財產權的使用是可以做這樣的處理,所以目前是尚無不法。是否屬脫法行為,由於涉及人民之間的契約事實,要由法院確認。

陳琬惠表示,她從來沒有說羅文嘉違法,羅文嘉是玩法,借名登記。桃園市政府指出「111年3月29日土地所有權人確定是原住民,土地所有權人跟民宿都是同一所有權人擁有,符合規定」,但土地所有權人、民宿起造人、所有權人都不是羅文嘉,卻由羅文嘉經營,這不是借名登記是什麼。鍾興華回應,可能需要司法調查去了解情況。

陳琬惠說,原民會的態度是否是交由司法解決,跟原民會無關,然後期待立法院盡快審議「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鍾興華表示,此案跟原民會有關,希望未來能杜絕這樣的情況,所以在草案中有相關規定。

陳琬惠詢問,行政院為何要在2022年提出「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鍾興華表示,實務上時常聽到非法買賣保留地的脫法行為,且最高法院在民國108年也裁定此類脫法行為均屬無效,所以將現行辦法提升為條例,希望能有效管理土地。

陳琬惠說,如果立法院通過該條例,保留地是否可以設定地上權、典權、農育權或抵押權給非原住民。鍾興華表示,草案規定不可以,只有金融機構才可以是設定對象。

陳琬惠說,希望立法院趕快修正相關條例,也希望原民會不要因為羅文嘉就轉彎,要繼續推動修法,讓這樣的狀況可以改善。(編輯:謝佳珍)11204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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