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郭建伸、王承中台北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今天為選罷法修法中對犯洗錢罪被告,有無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爭議問題請願;由於相關條文尚待協商,立委受訪時希望協商時好好討論,找到合理劃分及平衡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1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曾犯洗錢罪是否也將不得參選公職,部分立委考量年輕人如因求職或其遭他人利用而犯洗錢罪,就將終身不得參選,規定過苛,保留送朝野協商討論。
然而,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洗錢罪將入獄服刑,他的父親陳水扁今天前往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朝野黨團請願,批評涉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完全誤解立法宗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受訪指出,客觀來說,委員會討論選罷法修正草案時,朝野政黨有不同意見,有立委認為很多少不更事的年輕人為了賺幾千元或被騙,把銀行帳戶借給人家,觸犯洗錢罪,法院判下來可能易科罰金或緩刑,但如果因此終身不能參選,這確實不對,應該要區分重罪或輕罪。
莊瑞雄說,討論過程中,大家也在意為何犯重罪的人可以選、觸犯輕罪的卻不能選,這真的很奇怪,違反比例原則,因此未來協商時大家再好好討論。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受訪表示,請願是人民的基本權益,對於陳水扁的陳情,國民黨團表示尊重。不過犯洗錢罪被剝奪參政權,是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法版本。依照目前民進黨占絕對多數,要過的法案,沒有過不了的國會生態,陳水扁其實根本不用跟在野黨陳情。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受訪表示,陳水扁按一般陳情程序,民眾黨團按程序接受陳情,民眾黨團主張黑金問題一定要制止;有關洗錢防制法修法,是否考量年輕人因求職或遭他人利用進而剝奪參政權,民眾黨團認為需進一步考量,找到合理的劃分及平衡點。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指出,對於行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的排黑條款,黨團認為不分輕重、一律永久剝奪所謂「染黑」者投身政治的權利,這樣的作法有待商榷。期待立法者及公民社會能集思廣益,設計出適合台灣的制度,一起為民主的長遠發展努力。(編輯:林興盟)11205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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